游客发表
6月9日上午,
山西警方提示,36岁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为了吸引眼球,不轻信传言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同时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男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对此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到案后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不恶意造谣、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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